(原标题:利尔化学《董事会议事规则》)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并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临时会议,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总经理或证券监管部门提议时。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若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重大投资等。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行使部分授权。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应严格遵守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不得越权。会议记录和决议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