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管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通过。选任程序包括交流、搜寻人选、资格审查、提名建议等。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