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未规定的适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高管及各部门、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董事会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操作。公司证券部是唯一负责信息披露的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价格。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应通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信息的时间、方式等,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浙江省证监局报备。公司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人员名单。
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核实并追究责任。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教育,确保其明确自身责任,防止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