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中國能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及13.51B(2)條作出公告,有关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魏伟峰博士的资料变更。魏博士为SPI Energy Co., Ltd.的前独立董事,该公司曾于纳斯达克上市,为客户提供光伏解决方案。开曼群岛大法院已于2025年7月22日发出针对SPI Energy的清盘令,并委任共同清盘人处理相关清盘程序。魏博士已于2025年1月16日辞任SPI Energy的独立董事,并确认其并非该诉讼的一方。SPI Energy及其附属公司与本集团并无关联,且该诉讼不会涉及本集团。由于该诉讼发生于魏博士不再担任SPI Energy独立董事后12个月内,根据上市规则,该诉讼构成公司须予披露的事项。魏博士已确认除上述披露外,无其他相关资料需披露。承董事会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倪真,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