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调整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386元,授予价格由49.15元/股调整为48.5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176名激励对象中57名为优秀、115名为良好、4名为中等。此外,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部分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应部分作废。本所认为,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