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济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防范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扎实开展审计工作,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促进风险防范和化解,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负责审计工作,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部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由财会人员兼职。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计部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部每半年对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包括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