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涉及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纠纷一案再审事宜,公司为该案第三人。友谊集团与凯生经贸、武信控股、武信投资集团的收购纠纷详情见公司2019年12月9日披露的公告。一审判决后,武信控股表示不认可判决结果并将上诉。2021年5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1年7月,相关方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023年3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裁定。
最新进展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友谊集团提出的撤诉申请,并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且本案其他当事人均表示同意,故予以准许。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公司为该诉讼事项第三人,且目前诉讼双方已经和解并撤诉,故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备查文件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辽02民再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