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0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报告程序。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信息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指标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0%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涉及金额3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总资产0.1%以上需报告。重大风险事项包括重大亏损、债务违约、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等。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需及时告知董事会。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评估审核并决定是否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