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于2025年8月6日15时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496,380,031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42名,代表股份532,243,799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个议案,包括公开挂牌转让吉林银行股份、选举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及多项担保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具体投票情况已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