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下午14:00在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董事会于2025年7月22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告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71名,代表股份77,998,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35.192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11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