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受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欧普照明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5年8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由原价调整为6.86元/股,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14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8月5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其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的情形,满足授予条件。本次调整及授予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