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华信新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401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4,927,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4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54,765,382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4名,代表股份162,34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44名,代表股份162,34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99.97%的赞成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信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