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隆东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加强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相互担保。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特定情形下需股东会审批,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等。董事会审议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时,相关股东应回避。被担保人需提出申请并报送资料,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合同须符合法律法规,明确条款内容。公司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财务部门负责跟踪监督,证券事务部处理法律纠纷,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公告。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确保担保业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