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分析和研究,并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了补充修订和披露。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结合增资协议中利润分配、退出安排等条款,说明国新建源基金增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二是上市公司、标的资产及关联方与国新建源基金除增资协议外是否存在其他协议约定或特殊利益安排,以及本次交易的背景和收购必要性;三是标的资产相关房产、车位等资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及影响;四是与标的资产合作的自然人承包商的具体情况;五是标的资产全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六是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所受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七是国新建源基金合伙人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八是上市公司对浙江一建履行剩余出资义务的具体安排;九是标的资产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十是浙江二建、浙江三建存在大额保函的具体原因及潜在损失风险。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