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细则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
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需在网络投票开始前两个交易日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资料。股东投票需通过其股东账户进行,A股、B股、优先股股东应分别通过对应账户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账户持有相同类别股份的,投票后视为所有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票。
网络投票数据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合并计算,公司可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需回避表决的股东投票由公司在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并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最终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查询投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