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公司7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核查结果显示:
2024年12月,上市公司与PSA Northeast Asia Supply Chain Pte. Ltd.合资设立厦门海新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国际”),上市公司持股80%,但未实际出资,且海新国际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该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方控制,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2025年3月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向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海新国际80%股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方控制,但交易方向分别为出售和购买,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需披露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需披露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