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主要负责法律尽职调查、起草和审核相关法律文件等工作。德恒成立于1993年3月10日,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尚未支付。
上市公司聘请了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作为中国香港法律顾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评估机构。
中金公司内部设有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项目组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后,按照规定的流程签订聘用协议。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的聘请行为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