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注册资本为48,925,679,37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规定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立党委会,党委书记由董事长兼任,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公司决策。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回购、转让等规则,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及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