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福新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不提前赎回“福新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福莱新材于2023年1月4日公开发行了429.01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901.80万元,存续期为6年,债券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40%,第六年3.00%。可转债于2023年2月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福新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4.0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9.5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为: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自2025年7月16日至8月5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触发赎回条款。2025年8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福新转债”,且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保荐人认为该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