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由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针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5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7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758,138,774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反对264,600股,弃权1,094,900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