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关于中盐化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7月23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相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管,交易对方及相关知情人员,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了中盐化工股票,包括周杰、许明、刘伟国、曹兰柳、王谦和高洪波等人。这些自然人均已出具说明和承诺,表示其买卖行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此外,招商证券在自查期间持有或买卖中盐化工股票,但其买卖行为基于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交易无关。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和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