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及高管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公司或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需办妥移交手续并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股东利益。离职后,董事及高管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及忠实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擅自离职或未履行承诺的人员进行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