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6个月内仍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保守公司秘密,履行不竞争义务。违反规定的离职人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批准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