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候选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关注媒体报道、组织董事及高管培训、督促董事及高管遵守规定、管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其能够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并及时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且应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公司还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需参加资格培训,原则上每两年参加一次后续培训。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