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力石化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公司应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发出。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获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的,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等程序,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