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力石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情况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向董事会提建议。选任程序涵盖需求研究、广泛遴选、资格审查、征求同意、提名建议等步骤。会议不定期召开,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日,特殊情况可豁免。委员须亲自出席并表达明确意见,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表决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