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动力新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已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近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出具的(2025)渝 05破 282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马永兵为管理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管理人需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财产状况、决定内部管理事务等,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联系方式为19389323250至19389323253,联系地址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号。
上汽红岩为公司核心子公司及重卡生产经营平台,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其债务。公司表示,本次重整不会对非重卡业务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重整计划尚未确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注官方信息披露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