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力石化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范红卫女士、李晓明先生、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刘俊先生、薛文良先生、邬永东先生。
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