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也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提议需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应明确具体。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应对提案回避表决的情形包括法律法规规定、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或与提案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董事会决议应及时通知全体股东,决议违反规定致使公司受损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批准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