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秘书处理具体事务。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审议批准特定交易,如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的50%,或交易产生的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会议记录需完整保存。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在一定权限内处理日常事务。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决议公告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发布。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