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之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