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梅轮电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49,469股,每股发行价格5.66元,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303,283.00元。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7,526.6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526.68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185.8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85.85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712.53万元置换上述款项。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7,712.53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