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梅轮电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49,469股,每股发行价格5.66元,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303,283.00元。募集资金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3,8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金管理收益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已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