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薪酬体系。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需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