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制定))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制定)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均受约束。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和协调,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高管及各部门负责人负有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需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重大信息涵盖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报送文件、媒体报道等,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事件、风险事项及变更事项等。交易金额或影响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内部信息报告程序要求在重大事项讨论、协商、决议等关键节点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并提请董事会履行披露程序。未按规定报告信息导致失误或损失将追究责任。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