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CEO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名,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选任程序包括沟通需求、搜集人选信息、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委员应亲自出席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