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陈禄生、林静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15: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63,270,728股,占99.9587%;反对245,444股,占0.0370%;弃权28,600股,占0.004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50人,代表股份663,544,7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65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