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载明了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方式、地点等信息。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9人,代表股份536,863,2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030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86,007,20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57人,代表股份50,856,041股。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