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董事会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为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公司重大交易、合同签订、对外投资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可在特殊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采取一人一票表决制,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十年。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