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聘任H股上市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补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172,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913%。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