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未能按时召开需报告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召集方面,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通知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发出。会议可采用现场和电子通信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开、表决程序、计票监票、决议公告等内容,确保会议合法有效进行。此外,规则对会议记录、决议效力、争议解决等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