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按预定用途使用。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财务性投资。
公司需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使用时需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确保真实性和公允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保荐机构的意见。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且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还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督导和审计。违反本办法的人员将受到相应惩戒。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