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并行使表决权。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按规定推举的人选担任。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10年。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