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素质和能力。制度适用于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考核及解聘等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包括:法律规定不得担任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等。
提名、选举、聘任程序公开透明,董事由董事会提名或股东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执行,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
公司每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薪酬调整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等。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