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特殊情况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数据等,并签署离职交接文件。如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在2年内仍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且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况,公司将采取追责措施。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