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其中2.1至2.9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沈阳睿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关联方购买设备,交易金额23,307.84万元,关联董事姚舜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