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良好执业记录。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选聘文件需公开发布。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提议启动选聘、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并监督评估审计工作。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选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