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明确其职责权限。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且为公司与上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筹备会议、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及其他高管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推荐并聘任,需向上交所备案。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须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细则还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确保其依法合规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