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内部审计常态化和制度化。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审计涵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内审部为独立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系统审计监督。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
内审部需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审部还负责对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工作底稿和报告需按规定保存,审计档案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至少每两年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