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并保障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执行,任期届满未连任则职务自然终止,但在新任人员就职前仍需履行职责。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即生效,但需确保董事会成员不低于法定人数。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因违反法律法规或重大失职行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可解除相关人员职务,解聘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被解除职务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在会议中申辩。离职人员需与继任者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业务连续性。公司应梳理并监督离职人员在任期内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及其他相关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